文 ▏ 阿恩·奈斯(Arne Naess)[1]
插畫 ▏ 全海燕
我們是誰?該往哪裡去?我們身處的又是什麼樣的世界?人類耗費了至少有二千五百年,在努力地思考這些問題。二千五百年,對於一個物種存在於地球上的時間而言,非常短暫;對於地球存在的時間而言,更如曇花一現。而人類是地球的一部分,在地表上不斷地遷移。
我希望能透過下列六點,大致表達我欲傳達的重點:
- 我們都看輕了自己。有鑒於我們常常將“本我”與狹隘的“小我”混淆,我在此特別強調本我。
- 只要具有足夠又全面的成熟度,我們必然會認同自然,將人類與所有的生物視為一體,無論美醜、大小、以及是否有感知能力,這就是人性。我將於之後針對這個概念詳加說明。
- 傳統上,自我成熟的發展包含三個階段,首先從“小我”(ego)發展到“社會我”(social self),再發展到“形而上的我”(metaphysical self)。然而,在自我的發展過程中,基本上都遺漏探討自然相關層面。自然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地方,也是民胞物與的所在。因此,我將初步介紹“生態我”(ecological self)[2]的概念。人可能從一開始就身於自然、本於自然,並且為了自然而存在。社會和人際關系固然重要,但本我更蘊藏了豐富的關系組成,除了人與人或是人與全體人類間,更包含人與更大的生物群落之間的關系。
- 透過實現自我、萬物發揮潛能,加深生命的喜悅與意義。無論生命之間的差異為何,自我實現都蘊含了本我的擴展與深化。
- 因著與其他生命產生的必然連結,小我變得愈加成熟,不僅增加了廣度,也增加了深度,“在其他生命中看到自己”。如果我們視之為一體的生命的自我實現受到了阻礙,那麼人的自我實現也將同樣受到阻礙。對於自我的熱愛會秉持著共存共榮(live and let live)的原則,協助其他的生命實現自我,如此一來, 透過自我的擴展與深化,除了能達成利他主義(altruism)對於他者的責任與道德考量的目標,更能產生遠超過於利他主義預期的結果。根據哲學家康德的批判,人的行為也許美,但絕對無關乎道德。
- 現今面臨的挑戰是:拯救地球免於毀壞。因為毀壞將不只侵犯到人和非人類自我利益的進步,且同時降低眾生生命喜悅的潛力。
針對“我們是誰”或“我們是什麼”的問題,最簡單的答案,就是把手指指向自己的身體。但顯然地,我不能將小我或自我意識與身體視為一體。舉例來說,請分別比較上方列舉的句子:
雖然,上述的句子當中,“我的身體”不能代替“我”、“我的身心”也不能代替“我”,但這個例子也無法說明什麼是自我,或什麼是本我。
即使歷經哲學、心理學、社會心理學數千年來的論述,我們仍無法正確理解何謂“我”、何謂小我,或何謂本我。雖然,這些都是當代心理治療的核心概念,但實際的治療過程並不需要澄清這些名詞的哲學定義。我們的重點在於要經常提醒自己,現在面對的事情是多麼奇特又不可思議,並且近在咫尺。然而,也許就是因為這些思考與論述的對像如此之近,反而使得面對與處理益加困難。接下來,我將單單利用一句話來比喻何謂“生態我”的定義,而人的生態我,即是他所連結認同的那個本我。
這關鍵句說明(而非定義)了何謂本我,能幫助我們不再拘泥澄清本我的定義,反而著重於理解什麼是認同(identification),或更確切地來說,更專注於了解認同的過程。
那什麼又是典型的認同過程呢?認同能引發強烈的同理心,我常舉一個四十年前發生在我身上的例子。當時,我從舊式的顯微鏡中觀察兩滴化學藥劑混合時產生的劇烈變化,接著,從旅鼠(群居的小型鼠,活動於北極附近)身上跳出一只跳蚤,沿著桌邊閑晃,最後停在酸性化學滴劑中。我根本來不及救牠,幾分鐘後,跳蚤就死了,那垂死的掙扎有如動作片般逼真傳神。
我很自然地充滿憐憫與同理心,感受到牠所遭遇到的痛苦。但同理心並不是最基本的元素,而是認同的過程,即“我在跳蚤身上看到自己(myself)。”如果我與跳蚤之間的關系疏離,並沒有直覺地看到跳蚤與我有任何相似之處,那麼我對於跳蚤死前的掙扎,就不會有任何感覺。換言之,這當中一定發生了認同的過程,才會產生憐憫,並促使人類之間產生團結的情誼。
在一群研究與闡述自我概念貢獻卓著的學者中,佛洛姆(Erich Fromm,人本主義哲學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學家)提出:
愛自己就相當於自私,愛自己與愛他人是兩種不一樣的選擇,這樣的學說充斥於神學、哲學和一般人的思想中。而佛洛伊德在他探討自戀的理論中,也以科學語言合理解釋了上述的原則觀念。
佛洛伊德的觀念:假設人具有某程度的原欲,在嬰孩時期,原欲的對像是嬰兒本身,即佛洛伊德所稱的原發自戀(primary narcissism)時期,而當人逐漸長大,性衝動的對像就從自己本身移轉到其他的物件上。如果人的對像關系(object-relationship)受到限制,原欲就不會轉向外在的對像,反而會回到自己的身上,即所謂的續發性自戀(secondary narcissism)。根據佛洛伊德的說法,若對於外在世界的愛愈多,留給自己的愛就愈少;反之亦然。由此說來,戀愛會使自我之愛(self-love)匱乏,因為所有的原欲都已轉向自身以外的對像了[3]。
但佛洛姆並不贊同佛洛伊德的分析。雖然,佛洛姆僅單純關注人類之愛,但熱愛生態智慧的我們(ecosophers)卻發現,“照顧”、“尊重”、“責任”、“認識”的觀念,同樣廣泛適用於所有的生物。
愛他人與愛自己並不是二擇一的單選題,相反地,每一個有能力愛人的人,也都有能力愛自己。原則上,就對像(object)與人本身而言,愛是無法分割的。真正的愛表現了創生性(expression of productiveness),並蘊含關懷、尊重、責任和認識;真正的愛並不是因為受到某人影響而產生什麼作用,而是積極為所愛之人的幸福和成長而努力,這些表現都源自於人本身的愛的能力[4]。
雖然,佛洛姆對於無私——與自私截然不同的對立面——的闡述極具有啟發性,他的論述基礎卻仍只局限於異化和狹隘的小我概念,也可用來探討自我犧牲的人。
無私的本質,在無私奉獻的對像所產生的效果中特別明顯。而在我們的文化裡,經常展現母親給孩子“無私的愛”。母親相信無私的愛會讓孩子體會愛的意義,並能學習什麼是愛。但事實上,她的無私並未展現預期的效果,這些孩子並沒有表現出相信他們受人疼愛的幸福,相反地,他們時常焦慮、緊張,擔心母親的不認同,同時為了達到母親的期待而感到焦慮。另外,雖然他們常感覺到母親身上潛藏著對於生命的敵意並深受影響,卻沒有意識層面上的認識,最終反而將這敵意帶到自己的身上:
人若有機會研究母親真實的自我之愛所產生的影響,可能會發現,懂得愛自己的母親所給予孩子的愛,將比讓孩子體會愛、喜樂和幸福,來得更有幫助[5]。
以下是生態哲學的觀點:我們都需要環境倫理,然而,當人覺得為了表現對自然的愛,而必須放棄或犧牲自身的利益時,最後可能反而違背了生態學的基本原則。反之,人透過小我認同的擴展,也透過真實地愛自己,愛那個更深、更廣的大我,將能看到環境保護帶給他們的益處。
自一九三零年以來,我一直是甘地非暴力直接行動的門徒與信徒,自然而然地受到他形上學理論的影響。形上學給予甘地極大的激勵,使他直到死前,都能堅忍不懈地走在他的道路上。甘地認為,他最重要的目標不在於印度的政治解放(liberation),而是領導印度人民發起聖戰,來對抗赤貧、種姓壓迫、以及各種挾持宗教名義的恐怖行動。聖戰當然有其必要性,但人人得以自由才是甘地的終極目標。甘地敘述他所抱持的最終目標時,聽在許多人的耳裡應該是怪異又陌生的:
我所企求的、這三十年來希冀努力達成的目標,就是本我實現、與神面對面,並獲得解脫(Moksha,即解放、自由)。我活著、我行走、我存在的目的,都是為了追求那樣的目標。無論是演講、書寫,或涉足政壇,都不會改變我的目標[6]。
這對西方思想而言簡直就是個人主義(individualistic),但也是一個普遍為人所誤解的偏見。如果甘地所探討的“本我”,指的是只考量個人利益、狹義的自我(jiva,即靈魂),抑或是狹隘的自我酬賞(ego gratification),又怎會為了貧窮的人努力呢?
甘地認為,他想要實現的是至高無上的本我,或宇宙大我(universal Self),即所謂的生命本源(atman)。詭異的是,甘地卻想要透過無我的行動,也就是藉由削弱狹隘的自我或小我的支配,來落實本我。大我緊密地連結了每一個生命,而正因為彼此之間關系緊密,所以產生彼此間連結與認同的能力,因此很自然地,不需要道德勸說,就能促成非暴力的實踐,如同我們的呼吸不需要道德理由一樣。我們必須培養領悟力,誠如甘地所說:“非暴力力量的基礎,就是眾生本質上的合一。”
從歷史上來看,我們可以發現,非暴力是生態保育的核心價值。甘地指出:
我相信不二論(advaita),並且針對這點,我相信人與萬物本質上的合一。更因此我相信,若人充滿靈性,全世界都會與他共享靈性的充滿;若人沒有靈性,某程度上全世界也與他一起失去靈性[7]。
也許有人會認為,甘地針對非人類生物的本我實現的想法過於極端。他在旅行過程中,帶了一只山羊為伴,而山羊也以羊奶供給他的需要,恰好成為非暴力的見證,抗議印度以殘忍的方式擠牛乳。
此外,與甘地同住在修行道場的歐洲伙伴們,對於他讓蛇、蠍子和蜘蛛通行無阻地進入臥房內,讓動物得以安身立命這件事,也感到非常吃驚,他甚至禁止人們用藥來治療毒蟲的咬傷。甘地相信合意共存的可能性,同時證明了他的主張是正確的。因為道場內從未發生過任何意外,道場內的人都會不自覺地注意鞋子裡面,確認沒有蠍子之後才把鞋子穿上,即使晚上在樓層間移動時,也會很小心注意不要踩到某個同胞。
甘地以此方式肯定每一個生物都有其基本權利,謀求生存與茁壯。每一個生命的存在都有其利害和需要;每一個生命的存在都能實現本我。甘地藉此顯明了本我實現、非暴力以及有時稱為“生物圈的平等主義原則”(biospherical egalitarianism)三者之間的內在關系。
在我成長的環境中,人們總是說,人生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變成一個偉大的人。這通常意謂著要超越其他人,在能力上勝過別人。這種人生意義和目標,在今日龐大的全球經濟競爭背景下,顯得特別危險。經濟市場上的“商品與服務”,不僅可切割獨立於實際生活,也幾乎完全無關於人實際的需要,因此,我們絕不能讓商品與服務供需的法則,支配愈來愈多的生活層面。
在極端個人主義充斥的社會中,若你擁有與人合作和共事的能力,且能使人在合作過程當中感到舒服,必會為你帶來許多助益,尤其當你位居高位時,更需具備這些能力。但這些特質常常被視為事業成功的必要條件,或成就小我的基本准則,而不被視為實現“人”應具有的價值。然而,若將小我等同於本我的話,將嚴重貶低人的價值。
根據巴利文或梵語常見的翻譯,佛陀教導弟子要以心(mind)廣納眾生,如同母親愛她的孩子一般,要以“本我”廣納眾生。對有些人來說要拋棄小我,不但毫無意義,也絕不可能,因此一直以來,仍舊維持原來的翻譯,只要人能夠敞開他的心廣納眾生,保有一顆關懷的心,以慈悲之心去感受和行動即可。
然而,如同譯文中所呈現的,若能注意到梵語中的生命本源主要的含意其實是“本我”,而非“心”或“靈”的話,將會具有極大的啟發。將生命本源譯為“本我”其實較為適當,因為如果廣義的自我能夠接納其他存在,就不需藉助道德勸說,要求人關心生命。除非你得了某種精神官能症,或患有自殘傾向,又或者厭惡自己,否則,在沒有任何道德壓力下,你也會很自然地關心自己。
澳洲的生態女性主義學家哈倫(Patsy Hallen),提出了一套與佛陀相似的說法,她說:“我們在此擁抱世界(world),而非征服世界。”請留意句中提到的是世界,而非生物(living things)。但我們無需將思維從生物轉向世界,只要把現實或我們身處的世界擴大,不那麼隨意地劃定區隔他我的界線,就能泛愛眾生萬物。
如果,今天的“本我實現”使人聯想到的是人生追求狹隘的那種自我酬賞,那麼“本我實現”一詞便迥異於甘地提出的意義,或稀釋其中的宗教意義,若仍主張以深化與擴展小我來擁抱眾生,豈不是有失精確嗎?情況也許真是如此,但我認為這詞彙的普及性反而使人在可接受的範圍內,願意聽聽何謂本我實現。在短短的時間內,人們有機會聽到“大我”的概念,並了解到,如果人們繼續將本我實現等同於小我意識的實現,就是嚴重看輕自己,因為“人”比我們所認為的更為偉大、更深刻、更豐富,也更具保有尊嚴與喜悅的能力。如今在我們眼前的,是那些非競爭性的豐碩果實,滿山遍野,綿延不絕。
狹隘的小我酬償是最粗糙、卻也是無可避免的起始點,而我希望大家能以此為出發點,開始思考自我的擴展與深化。背後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原因,與“利他主義”(altruism)有關。“利他主義”經常被置於利己主義(egoism)對立面,拉丁文中自我意識(ego)的對立面是他者(alter),因此,利他主義暗示了自我意識支持他者、犧牲自身利益。而且俗話也說,“基於責任,人應該愛人如己。”
遺憾的是,人若只靠著責任或普遍的道德勸說而愛人,能做到的十分有限。從文藝復興時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,基督教國家發起了大約四百場殘酷的戰爭,而戰爭發生的理由都極為薄弱。我認為,未來的重點應該擺在擴展與深化自我的工作上,當自我夠寬廣、夠深刻,就能超越自我意識與他者之間的差異,並一步一步消彌對立。
“社會我”在早期階段即獲得充分發展,因此,我們願意與家人和朋友分享蛋糕,而不願自己獨享。我們能充分與這些人產生連結,感同悲苦,卻長期對地球惡意相待。不過,現在,該是深化人與所有的生物、生態界與蓋婭——我們所擁有的這顆奇妙又古老的星球——之間的連結,與眾生共有、共享的時候了。
哲學家康德提出道德行為(moral act)與美的行為(beautiful act),這一套概念對比鮮明,值得我們在努力與自然和諧共生、幫助自然,或成為自然的一分子的過程中,廣泛運用與探討。不計代價遵循道德法則(moral law)的意圖,驅使了人們的道德行為,換句話說,單單只為了尊重責任,我們就須負起道德責任。因此,最能展現純粹的道德行為,就是完全違反意願的行為,即使厭惡,卻仍因為尊重道德法則,而不得不做出的行為。對康德而言,使他油然升起深深的敬畏之心的,就是“我所仰望的星空與心中的道德法則”。
另一方面,如果遵守道德法則是心甘情願的,那會是什麼情形呢?康德認為,如果好的行為是出自於積極正面的意願,就是美的行為。而我認為,在環境相關工作中,我們應該設法影響人們的道德意願,而非道德理由,將主要目標著眼於影響人做出美的行為。不幸的是,生態運動常淪為說教,給大眾一個錯誤的印像,大體上都要求人有所犧牲、更有責任感、更關心,也更有道德。依我看來,我們需要的是敏銳地感受生命豐富與多樣性,以及愛護自然景物的深刻經驗所帶來的各種喜悅。
每一個人都可以貢獻一份心力,這同時是地方與全球層面的政治問題。某部分而言,我們感受到喜悅,是因為意識到人與“比小我更大的某種東西”之間存在一種親密的連結,而那種東西已經存在了數百萬年,具有數百萬年生命的價值。如果能擴展與深化本我的概念,讓人不僅感受到、也深深相信保護自然即保護自己時,便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愛護環境所需的關懷。
我所提出的是生態存有論的至高地位,同時認為在環境倫理之上,存在一個更高的現實主義(realism),鼓舞著未來數年的生態運動。只要生態我能化作現實,人的行為就能自然又優美地遵循嚴格的環境倫理規範。雖然,我們有時的確需要了解自己的品格缺陷,但透過更加深刻的體驗與激勵,生態運動會愈來愈有成績。但這問題若要在本文處理,可能過於龐大。我們要面對的顯然無關乎社群科學(community science),而是社群治療(community therapy)的問題:我們必須找出方法,來醫治我們與最大社群——眾生社群的關系。
- 本篇文章摘自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二日的凱斯·羅比(Keith Roby)的社區科學紀念講座的演講,地點位於澳洲梅鐸的梅鐸大學。中文版收錄於台灣紅桌文化於2015年4月初版的《像山一樣思考》書中。感謝紅桌文化允許社區伙伴轉載於《比鄰泥土香》。
- ecological self可譯作“生態本我”或“生態我”,此處保留《像山一樣思考》原譯“生態我”,其他篇章統一使用“生態本我”。
- Erich Fromm,“Selfishness, Self-love, and Self-interest,” in The Self: Explorations in Personal Growth, edited by Clark E. Moustakas (New York, NY: Harper, 1959), page 58。
- 同注腳3, page 59。
- 甘地的引述摘自Arne Naess, Gandhi and Group Conflict (Oslo, Norway: Universitetsforlaget, 1974), page 35。該書清楚闡述自我實現的形上學相關探討。
- 同注腳5。
- 同注腳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