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、定義、理念及背景

給「社區支持農業」下一個定義

文:Suzanne DeMuth
新米品嘗會上,農民品嘗後,給各種米打分(用玉米粒打分)

「社區支持農業」即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,簡稱CSA。本文摘錄自Suzanne DeMuth於一九九三年九月出版的《社區支持農業(CSA)︰參考書目和資源索引》。[1]

「由於我們的生存主要依靠耕種,我們不能把這必須的活動全然交托予少數從事農業的人──農夫只佔美國人口百分之二。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,耕種是一門越來越與生活脫節的活動,越來越不能夠供給我們衛生、健康和維持生命的食物,亦不能提供一個衛生、健康和保障生命的環境。少數的農民被債項和責任所累,難以應付所有人的要求。越來越多人開始認識這個狀況,並且準備與有心的農民一同分擔農業責任。」[2]

農民與消費者互相支持

在一九八零年,社區支持農業這耕種的新概念被引入美國,並且開始興起。CSA這概念源自瑞士和日本,消費者為尋找安全的食物,與那些希望建立穩定客源的農民攜手合作,建立經濟合作關係。從字義上看,CSA指社區的每個人對農場運作出承諾,讓農場可以在法律上和精神上,成為該小區的農場,讓農民與消費者互相支持與及承擔糧食生產的風險和分享利益。一般來說,農場或種植園的成員或「股東」會預先支付農場生產的預算成本和農民的薪金。在種植季節中,他們會在豐收時獲得額外報酬,與及透過與農場的聯繫和直接參與糧食生產中獲得滿足感。成員亦會分擔耕種的風險,包括不良氣候和蟲害所引致的失收。這樣,社區會員預先向農夫支付生產成本,農夫透過把農產品直接賣給他們,從中可以爭取較好的價格、獲得財政上的保證與及減省不少市場推廣的負擔。

發揮最高生態潛質

雖然CSA有多種形式運作,其核心都是有一個共同的承擔,建立一個較本地和公平的農業經濟體系,一種能使到農民能夠專注于土地管理,但仍然能夠保證小農場生產和利潤的體系。正如CSA倡導者Robyn Van En (1948-1997) 曾說:「 這些社區支援農業專案的……主要目標……是幫助參與的農場能夠發揮其最高的生態潛質,與及發展出一個網路,鼓勵並容許其他農場參與。」[3] CSA農夫一般會用有機或生物多樣化的種植法,致力提供新鮮和高質素的食物。越來越多人喜歡參與這種農業運作,而非傳統的農場。有些專案更鼓勵會員在農場工作,以換取減免部份會員費。

大部份CSA為顧客提供多種季節性的蔬菜、水果與及香草;有些會提供一系列農產品,包括雞蛋、肉類、牛奶、烘焙食品與及柴木等。有些農場只會生產單一食品,或者與其他農場合作,使會員幾乎一年四季都可買到不同產品。有些會致力為社區某些需要服務,例如為無家可歸的人提供食物。每個CSA都為照顧參與者的需要而設立,它們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多異同,包括參與者的資金承擔程度與及股東的參與情況;資金、土地擁有權與及農場運作在法律上的形態,與及付款計畫細則和食物分發系統。


  1. Suzanne DeMuth, 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 (CSA): An Annotated Bibliography and Resource Guide, September 1993.
  2. Trauger M. Groh and Steven S. H. McFadden, Farms of Tomorrow. Community Supported Farms, Farm Supported Communities. Kimberton, PA: Bio-Dynamic Farming and Gardening Association, 1990. 第六頁
  3. Robyn Van En, Basic Formula to Create 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. Great Barrington, MA, 1992. Summary (第五十七頁)